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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令降温新股热 “讨伐”新股高定价

2012-02-29 12:15:42    浏览:1509次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7日发表了《多方着力降温“新股热”》的讲话,显示证监会已决心“讨伐”新股高定价等问题,协同市场各方采取措施为“新股热”降温。
在出席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主办的“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时,朱从玖提出了“讨新”的五大措施,包括:
一是着力于新股的价格形成机制,包括新股在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增加在新股发行和上市环节的存量股份流通性,考虑用存量股份配售、推动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份上市首日可流通等措施,抑制过度投机新股。在股票定价、承销等方面,进一步简化程序和管制,增强承销责任约束。
二是研究增加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比例。研究修改有关办法,考虑取消新股网下认购的比例上限限制,通过加大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的认购比例,以增加机构在定价时的责任和价格敏感性。尽管客观上仍有相当比例的新股存在收益,因此提高机构配售比例可能形成“向机构输送利益”的舆论,但着眼于建立长期机制的需要,“这一步必须迈出去”,以加强议价和抑制过高价格的力量。
三是充分提示风险。要求有关方面郑重提示新股购买者,认购新股要考虑新股透明度低、风险相对大的问题,考虑有没有与风险相对应的价格折扣。“成熟市场一般惯例是,在可比企业股价基础上,要求折扣,而不是支付更高价格。”以此直接约束新股在一二级市场的高定价,这方面询价机构可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朱从玖还说,可以考虑开设一个面向普通投资者的新股询价窗口,虽然该询价结果暂不影响新股定价,但可将该价格作为参考比对定价结果,以发挥市场智慧,增加不合理定价的压力。
四是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发行监管要更加专注于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提升信披质量,抑制包装和粉饰业绩。研究取消现行制度中涉及公司价值实质性判断的内容,比如持续盈利能力等,避免造成误导。
进一步完善规则,推动发行人和市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五是进一步推动制度完善和制度的准确适用,普及新股风险和定价知识,促进参与各方履职尽责,共同着力降温"新股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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