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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联合发通知 收紧黄金交易平台建设监管

2012-02-29 12:30:50    浏览:1497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对设立黄金交易所或在其他交易场所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等相关活动进行规范。
《通知》明确,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正在筹建的,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通知》提出,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民银行牵头妥善做好相关黄金业务善后清理工作;对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停止为其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黄金具有货币属性,是一国央行国际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一般的贵金属。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黄金交易应该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规范交易场所开展。《通知》的出台,有利于将投资者引导到合法黄金交易场所进行投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要求。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指导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好产品创新和交易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开展黄金业务,建立健全黄金市场法律法规,加强黄金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黄金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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