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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办法7 月1 日实行:一年罚款两年没收

2012-06-15 09:57:59    浏览:1341次 

 6月7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下称《办法》)最终修订版,7月1日将正式实行。

“核心条款莫过于,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出让价20%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这两条在这几年来,在国务院此轮楼市调控多项政策中多有谈到,国土部也一再重申这两条,但是效果不见明显。” 

实际上,早在1999年4月26日,上述《办法》在国土资源部第6 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此后13年来,中国房地产行业已经走过一个黄金周期。2011年,国土资源部起草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当年12月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公布的《办法》最终版,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改动不大。

修订《办法》意在打击开发商囤地,但是,在本轮房地产调控的遏制下,房地产行业已经走过辉煌周期,政策高压下土地市场冷清,《办法》能否走出“有心无力”的怪圈仍有待观察。

杨红旭认为:“收回闲置土地,牵涉方方面面利益,现在正是地方政府巴望开发商买地的时候,想在这个关口上严格执行闲置地处置办法,会比往年更加困难。”

事实上,国土部对于闲置土地的追查,多年来一直在强力执行,但是地方各有对策。

今年5 月初,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5 号)》显示,在国家土地督察系统2011年的例行督察中发现,43个城市918个项目存在土地闲置,涉及面积8.84 万亩。一些地方土地闲置现象大量存在且未得到有效处置,部分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也不同程度存在土地闲置以及土地利用效率低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被抽查的31个市、25个县中,有12个市、22个县存在土地违规抵押融资贷款行为,涉及面积10.47万亩,贷款总额557.98亿元。所以,即便是闲置的土地,其实也可以从银行套到钱。

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曾表示,在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其中,拆迁难、更改规划大约各占一半。

对此,新修订的《办法》对政府因素造成的土地闲置作出了界定。例如,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或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可以采用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方式来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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