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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保持首套房贷政策稳定

2012-04-05 10:29:51    浏览:1546次 

《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的报告于2 月 出炉。该报告集合了住建部、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部、央行、银监会 七部门意见。报告提出,今年要保持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稳定性,督促银行业金融 机构支持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在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保 证首套住房贷款供给。 
    报告认为,2011 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投机投资型需求得到明显遏制,多数 城市房价涨幅回落,居民购房心理趋于理性,房地产市场逐步降温。与此同时, 市场调整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部分商业银行提高首套住房贷 款利率,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需求受到一定影响。 
    报告提出,要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严 格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保持首套房贷款政策稳定性,大力优化信贷结构。督促 银行业金融机构紧密盯防房地产贷款风险,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提示。 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报告表示,加强住房销售价格监管,加大对闲置土地和违法违规用地处理力 度,打击偷漏税和规避限购等行为,完善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进一步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按建设进度支付资金,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强市 场经济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引导购房者与企业根据合同约定或通过司法途径解 决房价波动产生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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